长春:高效推进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
目标在前方,行动在路上。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时间紧、任务重,为打赢这场硬仗,长春市将进一步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共同参与、群策群力,确保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长春市将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协调、督导考核等工作。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履职尽责、密切配合、成立专班、协同推进,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形成工作合力。县(市)区、开发区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建设任务、实施项目、责任部门和资金等要素保障以及体制机制等各项工作。
多渠道筹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奖补资金的基础上,市财政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每年给予每个行政村5万元资金支持;对户用厕所改造每户给予1000元配套资金支持;对农村公路建设在省支持的基础上,每公里配套支持10万元;对创建的市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基地,每个支持100万元,对晋级为省级、国家级的基地,再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对达到三星级以上标准的“农家乐”,也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各县(市)区、开发区也将加大投入力度,安排专项资金,积极引导金融资金、社会和城市工商资本投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投入。推行农民出工出劳、适量付费制度,调动农民参与环境治理、建设美丽家园的积极性。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长春市将完善基层自治组织,建强基层党组织,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建立健全基层治理体系。强化实施主体责任,做好发动群众、项目落地、跟踪实施、运营管护等工作。发挥村群团组织优势,开展文明户、美丽庭院、干净人家等评选活动。注重发挥村民主体作用,提升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知晓度、参与度。
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增强环境卫生意识和参与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鼓励退休干部、企业家及社会各界人士返乡创业,参与乡村治理,带动村民搞好人居环境整治。要及时总结宣传各地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来源:长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