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无证驾驶货车 被长余高速交警分别拘留15天

27.01.2015  14:45

吉和网1月27日报道 近日,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长余大队民警在检查一辆货车时,竟然发现车上两人均无驾驶证,分别被拘留15天。

1月20日9时许,驾驶员王某驾驶一辆重型货车行驶至拉林河收费站,执勤民警检查驾驶证、行驶证时,王某出示了一个名为“杨立强”的驾驶证。

通过公安网比对,民警发现这个驾驶证不是王某的,接下来查询王某的驾驶证信息时发现,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民警随后调取视频监控这辆重型货车行车轨迹抓拍照片时,又发现其同车施某也有驾驶嫌疑,于是将施某也传唤至公安机关,对其身份信息及驾驶证信息进行公安网检索,发现施某也没有驾驶证。

最后,在证据面前,王某和施某都承认,二人均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王某的行为还属于使用其他人机动车驾驶证。长余大队依法对王某和施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分别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记者 苏东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