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无证驾驶到站口广场换人开 交警人性化处罚

30.04.2015  21:44

4月29日下午15时许,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交警支队长岭大队二中队民警在乌兰塔拉收费站站口执勤,一辆白色小轿车从松原方向驶入收费广场,在广场上方匝道处停了下来,副驾驶位置下来一人走到驾驶员位置开门上车,车辆继续行驶至收费区。

 

执勤民警示意靠边停车并上前检查,驾驶员出示了驾驶证,显示叫于洪吉,当要求副驾驶位置的男子出示驾驶证时,该人无法出示,经执勤民警询问,该男子叫于兴泽,与于洪吉是父子关系,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经进一步调查得知,于洪吉是农安县人,这次开车拉着儿子于兴泽和父母着急到查干花镇看一位病重的亲属,从农安上的高速,开车困了,但又着急去看病人,在明知于兴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将车交给于兴泽驾驶。

 

执勤民警了解这一情况后,本着人性化执法,首先要求其找有驾驶资格的驾驶员来驾驶车辆,然后依法给于洪吉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扣留其驾驶证,给于兴泽开具了违法处理通知书,要求其二人十五日内,持开具的法律文书到长岭大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