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没驾驶证还逆行并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03.11.2017  23:21

  10月30日,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莲花山大队在东吉林大路上查获一起违法行为,驾驶人不但未取得驾驶证,还在公路上逆行,并且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事情发生在10月30日下午14时40分许,莲花山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东吉林大路上巡逻时,发现一辆吉A牌照的灰色微型面包车在路面逆向行驶,十分危险,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巡逻民警立即进行拦截,并示意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打开车门后,民警便闻到了浓浓的酒精味道,驾驶人目光迷蒙,说话已经口齿不清,下车时也是东倒西歪。民警马上意识到该驾驶人存在酒驾嫌疑,在对该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时发现,测试值竟高达167mg/100ml,属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随即将该驾驶人带至医院进行血样检测。

  随后,民警将驾驶人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询问,询问中,该驾驶人无法提供机动车驾驶证。经查询,驾驶人孙某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

  目前,孙某某驾驶的微型面包车已被暂扣,他本人也因逆行、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款5000元。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一旦检验结果证实孙某某确为醉酒驾驶,他还将面临6个月的拘役处罚。

  长春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依法依规驾车,决不能抱有侥幸心理,交警将持续对酒驾、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予以坚决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