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公益,四平法检真给力!全省首例市级法检“两长”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

23.04.2020  15:42

4月22日,由四平中级法院院长朴永刚担任审判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姜生出庭起诉的徐某土壤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四平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法庭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徐某支付因生态环境破坏造成土壤污染的修复费用、鉴定费用,并在省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双方达成和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经审查,2017年11月份,被告徐某在伊通满族自治县新兴乡闫家村建造镀锌厂厂房,该镀锌厂无营业执照等相关行政机关登记、审批手续。2018年3月至同年11月,被告徐某立雇用李某梅等七人,在生产过程中,李某等人将含锌的有毒有害工业废水排放到集体耕地内一处渗水井中,严重污染周边环境。2018年12月27日,伊通县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对被告徐某等八人判处刑罚。

 

           

 

四平市检察院在履行职责时发现该线索后,派员会同公安、环保部门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勘验、检查,委托专业机构对徐某镀锌厂造成的污染土壤体积及修复费用进行评估鉴定。2019年10月15日,检察机关进行诉前公告。公告期满后,仍无有关组织向检察机关书面反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社会公共利益处于持续受侵害状态。为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四平市检察院以公益诉讼原告人身份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庭审过程中,姜生检察长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出庭履职。检察官围绕被告实施的环境污染侵权行为、被告的过错、损害后果、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等焦点问题,通过多媒体示证的方式逐一举证质证。庭审中,被告当庭承认了检察机关所诉的环境侵权事实,并表示积极赔偿相关费用,法庭对案件当庭调解。

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市生态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监督局、市司法局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部分基层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旁听庭审。

 

 

通过观摩庭审这种形式,对公益司法保护有了直观的感受,对检察机关保护生态资源的法律监督职能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法检两院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保护公共利益,让百姓放心了,也敲响了警钟。”省人大代表刘婷婷这样说。

同日,四平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与市生态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监局、市司法局召开“加强公益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衔接座谈会”。会上,市中级法院向有关行政部门送达“司法建议书”,市检察院向有关行政部门送达“检察建议书”。

 

(文字:张海婷  图片:黄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