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饮用水水源存在安全隐患 达标比例为84.5%

31.08.2015  11:21

  “一个企业可以把一条江河全部污染,一座矿山可能挖断一条水脉,一个工业园区可能威胁几十万人,甚至几百万人的水源地安全。部分企业排污明渠变为排污暗管,伪造或者篡改监测数据,异地倾倒废水,躲避监管,和监管部门玩猫捉老鼠的游戏。由于缺乏科学有效的治理方法,一些工业废水处理成本高,难度大。如何采取针对性措施,进一步加强工业污染防治?”今天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张兴凯委员提问。

  8月27日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报告显示,我国饮用水水源存在安全隐患,地下水水质形势严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全国329个城市中,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的城市为278个,达标比例为84.5%。86个地级以上城市141个水源一级保护区、52个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未完成整治工作,且缺乏明确的考核制度和责任规定。

  饮用水水源质量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水龙头”,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发现,有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不规范,已划定的保护区内存在农田、住户、公用设施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源的问题。有的水源地上游分布着高风险污染行业,环境安全隐患较大。

  在联组会议现场应询的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回答说,2014年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工业废水排放量占整个废水排放量将近三分之一,有200多亿吨。工业污染主要集中在十大行业,包括造纸、焦化、印染等。

  陈吉宁介绍说,近年来,在推动工业污染防治中环保部主要开展了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重点行业治理,“十一五”以来修订了49项行业排放标准,推动重点行业减排,推动技术改造。前4年总共实施了3700个造纸、印染等重点项目废水深度处理、治理及回用工程。

  二是推动化工行业园区化、集中化、专业化管理,专业性的工业园区外不得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项目,现有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逐步向工业园区集中,推动产业集约化、生态化,加强园区生态风险防控,统一应急救援。

  三是加大执法处罚力度,特别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环保部制定了按日连续处罚等4个办法,联合公安部等部委发布了移送行政拘留的暂行办法。前7个月,全国范围内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总共348件,罚款数额达到2.82亿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2065件,实施限产停产案件1347件,移送行政拘留927件,移送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863件。对提高新环保法的法律震慑、权威性起到了促进作用。

  陈吉宁坦言,当前工业污染防治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业结构产业布局不合理,结构性污染特征特别明显,造纸、食品加工、化工、纺织等行业占污染排放量一半以上,而且主要集中在沿河沿江区域。比如成渝经济区46%的化学工业布局在岷江、沱江一带,42%的化学工业沿长江干流布局。另外,工业园区同质化竞争比较激烈,存在环境安全和健康风险隐患。

  二是生产工艺技术水平和世界先进水平相比还有差距,我国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是世界先进水平的2至3倍。同时监管能力不足,全国有6万多名环境监察人员,要负责上百万家工业企业的现场检查工作,执法要求必须至少两人同时到场,所以每人大概要负责几十家企业,目前看人手严重不足,再加上企业自身的环境管理水平弱,工业污染监管上还存在薄弱环节。

  陈吉宁说,下一步要做好四方面工作:第一,加强重点行业污染防治,促进工业行业的转型升级,2017年以前完成造纸、钢铁、印染、制药、制革等行业的清洁化改造,水质未达标的地区,新建、改建、扩建上述项目必须实行主要污染物减量置换,其他地区实行等量置换。搬迁一批,是要有序推动或者依法关闭目前城市建成区内现有的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和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淘汰一批,是要完善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目录,制定分年度实施的淘汰落后产能方案,完不成淘汰任务的地区也将实行暂停审批核准相关行业的建设项目。

  第二,加强工业园区污染防治。推动企业入园,涉及重金属的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园,园外的也要逐步搬迁到工业园区,新改扩建项目要明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来源,不允许用“零排放、零污染”等任何名义为企业入园开绿灯。另外,集中治理园区的污染,推动园区土地集中化、废物交换利用、水循环使用、共用基础设施,使它们达标排放,2017年年底前工业聚集区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逾期没有完成的一律实行环评限批,取消园区资格。

  第三,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依法核发许可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国控重点污染源及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试点地区的核发工作,2017年年底前完成全国核发工作。通过排污许可证推动网络化和精细化的管理,全面收集摸清工业排污信息,建设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分流域、分区域、分行业地对污染物排放实行排污许可证网络化、信息化管理。加强环境监管执法,逐一排查工业企业的排污情况,对企业实行黄牌警示和红牌关停。2016年起定期公布环保红牌和黄牌的企业名单,禁止无证排放和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放,同时要推进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联席会议、联合督办机制。还要对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环保职责进行督查,今年对30%的地级市督查,3年督查完。根据督查结果,采取约谈、挂牌督办、区域限批、行政处罚和移交移送等办法落实地方政府的责任。

  第四,强化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定期抽查排污单位达标情况,结果向社会公布,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表示,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在完善支持政策,积极推动重污染企业的搬迁改造。去年,工信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开始布置在城市人口稠密区,进行危险化工企业搬迁改造。一年多的工作中,有的地方不是很积极。天津港8·12爆炸事故发生后,各个省纷纷报来了需要搬迁改造的具体项目计划。初步汇总后发现,全国有约1000个化工企业需要搬迁改造,总的搬迁费用大概为4000亿元。下一步,将采取地方政府、企业解决一部分,中央政府给予一些必要支持的措施。特别是针对中西部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推动搬迁改造,解决企业转型升级,减少污染排放。(王亦君)

 

      来源:中国青年报

 

 

 

 

(责任编辑: 省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