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点工作推进会在秦皇岛举行
为更好总结推广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点管理有效模式,协同推进落实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12月8日,河北省农业厅在秦皇岛市举办了全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点工作推进会,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副局长程金根出席会议,河北省农业厅、省食药监局、天津市农委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与会人员实地考察观摩了河北宏都集团有限公司、秦皇岛中鸿鸡蛋产业园、秦皇岛汉生农业有限公司、秦皇岛新供销有限公司超市直供卖场等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点企业。会上,秦皇岛市、唐山市、保定市、平泉市、涿州市汇报交流了合格证推进工作经验,与会人员就合格证推进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如何更好推进合格证工作、合格证工作如何与追溯结合分别谈了各自的看法,进一步统一思想,为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工作奠定了基础。
程金根对河北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推进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表示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让老百姓了解农产品质量的主要消息源,也是监管生产品、加工者、销售者一种方法。
省畜牧兽医局副局长冯雪领介绍,推行农产品食用合格证是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的重大创新,是落实生产经营主体第一责任、建立从“农田到餐桌”全程监管机制、推进绿色发展、质量兴农的有力抓手。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点作为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成熟的经验可循,重点在于推动农产品生产主体正确开具和使用合格证,难点在于市场环节是否认可,是否能反过来形成倒逼机制,进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河北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点工作以来,成立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推进试点工作;制定试点推进方案,确定蔬菜、水产品和鲜禽蛋为试点品种,采取点面结合、以点带面的方式,在全省所有县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省级重点抓好14个试点县,力求在管理模式上取得突破。各地围绕试点工作的目标和任务,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对辖区内试点单位进行调查,摸清底数,建档立卡,14个省级试点县共确定试点单位763家。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省农业厅与省食药监局每季度开展一次市场环节联合督导检查,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依法履行主体责任,查验并留存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确保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有力推进。
经过一年的实践,河北合格证试点管理工作成效显著,探索出了一些可看、可学、可推广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模式,建立了以食用农产品质量合格为核心内容的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一是建立了以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为载体,附加二维码,兼具纸质追溯与电子追溯双重功能合格证出具方式,探索出了“合作社带动模式、农业部门推动模式、多部门联动模式、区域协同倒逼模式”等四种模式。二是建立了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明确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具有“合格证明文件”的基本属性,包含“产地证明”相关信息,与《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了有效衔接。三是建设了河北原产地农产品风险监测站,对进入高碑店市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石家庄市桥西、白佛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我省原产地农产品进行现场抽检,探索出了市场节点无缝隙衔接工作模式。四是与北京市和天津市签署了《京津冀农产品质量安全协同监管框架协议》,协同建立与市场准入制度相衔接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制度。
下一步,河北作为全国六个试点省份之一,将继续强化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区域协同的工作机制,多管齐下,确保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制度有力推进、有效实施。一是推行“合作社带动模式、农业部门推动模式、多部门联动模式、区域协同倒逼模式”等四种模式,扩大合格证推广范围,重点提高生产经营主体应用率、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开具数量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核查力度。二是各级农业部门和食药监部门依法督促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落实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相关措施,进村入企宣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开具使用和查验留存的相关要求,确保准出准入机制落到实处。三是强化京津冀三地区域协同,建立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销地准入和产销衔接机制,在产品质量标准、抽查检测、风险防控、舆情信息互换、应急事件处置等方面进行深入合作,明确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作为进入京津市场的重要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