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

17.07.2015  15:33

根据《延边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日前,珲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专项工作的相关内容和职责,该局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珲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了专项行动工作会,进一步强调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对食品中添加和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自查自纠,强化了餐饮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和守法意识。

同时,对全市范围内的所有餐饮服务单位逐家逐户的进行全面检查,全面清理餐饮服务单位未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仍在违法使用的食品添加物品种,依法严厉查处以非食用物质作为食品添加剂的制售行为。重点检查严禁超剂量标准、超适用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加强对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的抽检和监测,严厉打击在食品调料中添加罂栗壳、罂栗粉、工业石蜡等非食用物质。着重对各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实施原料控制要求,是否建立和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是否建立购销台账及对可能藏匿食品非法添加剂的仓库等场所进行清查。对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者未索证索票、票证保留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提供虚假票证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相关产品的销售、使用;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销售、使用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的,责令立即停业。对上述违法行为,同时依法予以其他相应处罚。截止目前,检查餐饮单位208家,出动执法人员16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89台次,此项工作仍在继续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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