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食药监局食品稽查分局认真处理投诉举报案件
30.03.2016 16:10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发了正确对待“投诉举报人”问题的简报,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正确对待和处理好职业举报人问题。
长春市食品稽查分局认真组织学习简报内容并进行讨论。通过对近年来职业举报人出现原因的分析,大家一致认识到,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有了较大提高,“职业举报人”现象也是时代发展到现阶段的必然产物。监管人员必须与时俱进,积极应对,变被动为主动,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工作。
2016年第一季度,长春市食品稽查分局共接到各种举报案件十余起,大部分为“职业举报人”举报。本着“坚持依法、依职责的原则”,办案监督员认真调取证据,在法定期限内做出处理,及时书面告知投诉人。不属于监管范围的,及时给投诉举报处回复,建议按程序移送。
对于遗留案件,正在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按照文件精神,积极加以解决。
附件: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0.03.2016 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