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

16.09.2015  18:10

日前,白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针对市内部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存在的不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现象,加强监督管理工作,从而防止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现象的发生,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到市场,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监管人员要求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和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规定,监管过程中重点检查以下几项内容:

一上要求企业对食品添加剂进货、使用情况进行登记。详细登记每种添加剂的生产厂家、生产时间、保质期、数量等信息和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时间、品种、数量,添加的食品名称、生产产品的产量、产品流向等信息。

二是把好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关。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应索取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或经销单位经营食品添加剂资质证明后方可使用。

三是实行添加剂登记制度。企业使用的所有添加剂、加工助剂要完整,准确地在辖区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登记。

四是做好食品添加剂统一保管工作。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明确食品添加剂管理人员,明确管理职责,食品添加剂购进数量和使用数量要明确并且要有记录。

五是食品添加剂应该专人领用。确定专人负责添加剂的领用,要求必须掌握本单位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品种、用量。

监管人员严格对照以上几项要求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内容的企业一经查出严肃处理,绝不姑息,从而最大程度保障我市食品加工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降低食品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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