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实施食品生产企业“阳光生产”试点工程

15.05.2015  21:27

    中国吉林网讯(记者李丹)近日,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工作方案,部署从5月份开始,在部分试点食品生产企业中实施“阳光生产”工程。

    “阳光生产”工程将采用“透明车间”和“视频车间”两种展现形式,试点企业通过在食品生产加工车间开设参观走廊(玻璃幕墙、玻璃窗)或安装摄像视频设备,把食品生产环境及原辅料投放、生产加工过程、成品包装等关键环节实时展现在监管人员和公众面前。试点企业安装摄像探头的数量应以满足监控区域全覆盖为标准,并能够实现视频信息与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和监管部门之间的有效传输。

    据悉,为发挥典型企业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及时总结经验,我省还要求各地因地制宜,可在辖区内选取条件好的企业先行先试,特别要把大、中型乳制品、肉制品、酒类、食用植物油、瓶桶装饮用水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纳入试点范围,每个地区试点企业数量不少于3户。监管部门依据建设标准做好对试点企业的帮扶和具体指导工作,及时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同时,通过组织“阳光生产”开放日等活动,广泛宣传实施“阳光生产”工程的积极作用,促进监管部门、企业、消费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提升监管工作的透明度,努力构建“企业生产透明化、政府监管多样化、社会监督常态化”的良好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