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药监局启动重点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15.04.2016  16:10

      近日,省食药监局印发《吉林省食用植物油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省食用植物油、白酒、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通过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真实、准确、科学、系统地记录生产销售全过程质量安全信息,实现产品质量安全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产品可召回、原因可查清、责任可追究,切实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是企业建立。企业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结合实际,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二是部门指导。监管部门根据规定,指导和督促企业建立追溯体系;三是有效运行。企业结合产品特点,建立质量安全信息记录和追溯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追溯体系的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