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组织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双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工作

30.06.2016  01:16

为落实《食品安全法》关于实施食品风险分级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提高企业自身管理水平;科学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高依法监管、科学监管效率和水平,最大限度地防控安全风险发生,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最近,省食药监局在全省系统组织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双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强化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产品安全风险、企业生产控制风险即“双风险”的管控。

“产品安全风险”为保健食品固有安全风险的体现;“企业生产控制风险”为企业生产、质量管理等方面综合风险的体现。根据评定标准,保健食品“产品安全风险”分为高、中、低三个风险等级;企业“生产控制风险”分为A、B、C、D四个等级。企业先行自评,监管部门再进行综合评价,评定出风险等级。风险等级实行动态管理。各地监管部门依据等级评定结果,对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比如,对风险等级为低级的产品,年度抽检频次不低于1次;风险等级为中级的产品,年度抽检频次不低于2次;风险等级为高级的产品,年度抽检频次不低于4次。对A级企业实施常规监管,对企业执行《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情况,进行检查每年不少于1次;B级企业实施加强监管,对企业执行《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情况,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重点项目进行抽查,每半年1次;对C级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对企业执行《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每年不少于3次(新设立的企业,按照C级监管);对D级企业实施严格监管,对企业执行《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每年不少于4次。按计划,此次“双风险”等级评定工作将在7月末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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