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食品检验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省食品检验工作,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食品监管技术支撑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吉林省食品检验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劳动合同制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食品理化检验岗位8人;食品微生物检验岗位2人。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三)工作态度积极,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四)关心食品药品安全,有志于从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五)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食品理化检验岗位:所学专业要求为食品工程、食品科学、食品安全、环境科学、分析化学、药物分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二)食品微生物检验岗位:所学专业要求为微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30日至1998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6年11月30日至1998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16年11月30日为准。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9日至12月23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00至4:00)。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长春市高新区宜居路2699号吉林省食品检验所二楼217室,联系人:赵振宇,联系电话:0431-88675926、18686662789;
(四)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如实填写《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6张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2寸免冠照片。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201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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