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食药监局抓好食品安全监管 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长春市食药监局全力以赴抓好食品安全监管,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积极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一是转变思维理念,推动健康发展。坚持“政府治理和市场调节”双向思维,从监管和发展两个角度,同时发力、同向发力,加快提升保障食品安全合力。进一步完善联动执法、行刑衔接、信息通报、风险会商和应急处置等机制,加快完善法规制度、产业政策、产品标准、市场规范、诚信培育等措施,变单一行政手段为法律、道德、市场等多种手段并举,使监管政策和产业政策一脉相承、并行不悖,监管和发展相得益彰、共治双赢。
二是实施最严监管,释放改革红利。按照总书记提出的要让人民对改革有更多“获得感”要求,在食品安全领域,以强化问题导向,深入摸排行业“潜规则”为重点,严打行业“黑幕”。集中力量抓重点、打硬仗,打出声势、打出权威,让公众看到改革的成效、感知政府的决心。坚持法治监管,为企业生产经营“定规矩、划红线”,完善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质量标识等监管制度。加快建立企业责任首负、先行赔付、强制保险等制度,从源头上、制度上解决突出问题。
三是完善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建立“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提高监管工作的效率,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加大对严重失信者的惩戒力度,依法公布检验检测结果,依法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让消费者“明白消费”,引导消费者“用脚投票”,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在“互联网+”大背景下,加快推进食品监管信息化建设,构建覆盖“四品一械”全过程的智能监控体系和可追溯体系。加快区域性检验检测中心建设,构建完善的技术支撑体系。
四是实施最严问责,落实各方责任。细化落实地方政府责任,从严落实监管部门责任,建立最严格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以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为重点,切实加大食品安全司法保护力,严肃监管责任不落实、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严肃查处有案不立、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的问题,严肃查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在全系统上下形成“勤政善政、敢于担当、善于落实、清正廉洁”良好氛围。
五是构建共治格局,形成治理合力。加大举报奖励、违法曝光和宣传教育力度,培育行业“吹哨人”,调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企业员工、新闻媒体等多元主体参与的积极性,形成治理合力,尽快扭转“政府包打天下、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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