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检验所对201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多次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进行跟进性产品抽检
23.06.2016 01:28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落实“四有两责”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高监管工作的有效性,根据总局对2015年抽检发现的多次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组织跟进性产品抽检的要求,省食品检验所制定了具体的检验工作实施方案。
本次抽检工作将对我省2015年以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发现的3批次以上(含3批次)不合格食品的生产企业进行跟进性抽检。抽检产品的范围按照国家总局要求主要是企业生产的与不合格食品同品种食品。如不在生产同品种食品,则对企业生产的同类别食品抽样检验。原则上每家企业不少于2批次食品;对不合格食品批次超过4批次的可适当增加抽样食品数量。
本次抽检任务已经于 6月6日开始,全部检验工作计划在本月月底前完成。
附件: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3.06.2016 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