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对城区内食品及餐饮行业进行专项卫生检查

30.08.2015  09:02

8月29日,记者从长春市爱卫会获悉,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精神,长春市爱卫会对城区内的食品及餐饮行业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检查范围包括餐饮服务单位10家(大型2家、中型3家、小型5家),检查食品加工企业2家(注:辖区内无加工单位或数量不足的检查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流通企业2家。

 

检查中,发现多数单位卫生状况较好,但也有部分单位存在“四害”防范措施不到位、卫生不达标等。对于检查不合格单位,长春市爱卫会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将予以严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