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参加新《安全生产法》培训

05.05.2015  19:59

 

              新《安全生产法》于2014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使全市各级、各部门尽快了解和掌握这部法律,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依法治安水平,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4月29日,在市政府东二楼大会议室,辽源市安委会专门组织举办了新《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讲座。讲座由副市长谭海主持,刚刚履新的代市长王立平也于百忙之中参加了培训。

              讲座邀请了省安委会专家顾问组组长、省安监局原副巡视员崔晓群同志作了专题授课。崔晓群围绕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的重大意义、前后条款的改变对照、贯彻落实新安法需要把握的基本方向等主题,并结合以往在实际监管过程中遇到的事件和案例,对新《安全生产法》的内容进行了细致入微的讲解和说明,使与会人员进一步明确了自身的职责,更加准确理解了新法条款的精神实质,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讲座后,谭海副市长对我市今后新安法的宣贯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要把新安法的宣传贯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抓好落实。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新安法的学习培训,要实现各级政府分管负责人、安全监管干部、规模以上企业高管、高危企业和有重大危险源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及联络员“五个100%”全覆盖。二要切实抓好新安法的宣贯实施工作,及时督促指导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开展多种多样的学习宣贯活动,要将新安法作为职工培训的必修课,教育引导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全面增强法律意识。三要将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与学习贯彻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各项专项行动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巡视(暗访)结合起来,进一步明责建制,切实在预防和治本上下功夫,在狠抓落实上见成效。

              聆听当天培训讲座的还有市政府各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各副秘书长,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市安委会成员部门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市、县(区)两级安监干部等共23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