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 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同日举行

05.03.2017  19:35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3月4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预备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主持会议。会议选举产生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表决通过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议程。

  十二届全国人大现有代表2924人。截至3月3日,已经向大会秘书处报到的代表2875人。今天的预备会议,出席2757人,缺席167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张德江在主持会议时宣布: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于3月5日召开,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全部就绪。

  张德江指出,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一系列重要部署,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代表的积极作用,完成会议各项议程,将大会开成一个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动员全国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预备会议经表决,选举产生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大会主席团由169人组成,李建国为大会秘书长。

  根据表决通过的会议议程,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7年中央预算;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民法总则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的议案;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王胜俊、陈昌智、严隽琪、王晨、沈跃跃、吉炳轩、张平、向巴平措、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张宝文、陈竺出席会议。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3月4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主持会议。

  主席团会议应到169人,出席164人,缺席5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根据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首先推选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担任。主席团常务主席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日程。根据会议日程,这次大会定于3月5日上午开幕,3月15日上午闭幕,会期10天半。

  根据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的规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选主席团成员若干人分别担任每次大会全体会议的执行主席。经过表决,会议推选了大会全体会议执行主席。会议经过表决,决定王晨、信春鹰、乔晓阳、傅莹、陈世炬、孟扬为大会副秘书长,傅莹兼任大会发言人。

  会议经表决,决定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会议决定,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为3月11日12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