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社厅出台22项具体措施助力脱贫攻坚
日前,吉林省人社厅出台《关于就业和社会保障助力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从八个方面围绕精准帮扶制订了22项具体措施,切实助力打好全省脱贫攻坚战。
一、精准开展转移就业。一是建立贫困劳动力就业动态台帐,并每半年复查、更新一次信息,实行动态管理。二是支持贫困县(市、区)在大连、营口、北京等地建立劳务输入基地,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培育1名以上劳务经纪人。三是支持每个贫困县(市、区)至少打造一个具有本地特色的劳务品牌,并借助“吉林保安”、“岭城技工”、“延边小棉袄”等知名劳务品牌,优先输送符合条件的中青年贫困劳动力就业。四是在贫困县(市、区)及其他贫困劳动力密集地,每季度举办专场招聘会,开展“送政策、送岗位下乡到村”活动,鼓励开发公益性岗位实行兜底安置,促进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
二、精准实施创业帮扶。一是每个贫困县(市、区)至少建设1个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对达到省标的给予补助。二是对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贫困劳动力,按最高标准给予1500元创业培训补贴。三是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贫困劳动力优先扶持,个人贷款额度最高为10万元(毕业两年内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为15万元),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为400万元,期限最长为2年,鼓励贫困县(市、区)产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为入园自主创业贫困劳动力提供反担保。四是对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后初次创办企业的贫困劳动力,符合相关条件的,一次性给予5000元初创企业补贴。五是对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免费提供“一对一”个性化就业服务,毕业前按最高标准一次性给予1500元求职创业补贴。六是对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三年内自主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以及吸纳其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3年。
三、精准组织技能培训。一是分类免费开展订单、订岗、定向式培训,在贫困县(市、区)全面实施“三年劳动者技能提升计划”。对在乡贫困劳动力,与有关部门探索采取实地考察学习、专家巡回指导等方式,因地制宜开展棚膜蔬菜、食用菌栽植、人参种植、杂粮杂豆、禽畜养殖及市场开拓、品牌培育、电商孵化等中短期实用技术培训。对可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劳务品牌培训。对在岗务工贫困劳动力,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开展创业培训。二是对建档立卡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贫困人口和新毕业“两后生”开展两年制免费技工教育,进行“订单式”培养,给予每人每年3000元左右补助,力争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获得率均达100%。
四、精准实行兜底保障。深入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逐一登记,建立参保基础数据库,努力实现贫困人口参保全覆盖。逐步提高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重度残疾贫困人口最低标准养老保险由政府全额代缴。支持灵活就业进城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参加城镇企业职工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依法推进各类用工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全面落实贫困劳动力工伤、失业保险待遇。
五、精准提供人才支持。一是每年全省选拔100名以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脱贫攻坚相关工作,服务期满后优先在服务单位办理落编聘用手续,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1年以上的一次性给予安家费补贴3000元,每年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的给予奖励1700元。二是组织专家、技术人员帮助贫困地区规划产业结构、把脉发展方向,解决技术难题、培训技术人员。三是强化贫困地区公务员队伍建设,实行降低门槛、户籍限制等考录倾斜政策,举办乡镇骨干公务员培训班,开展送课巡讲活动。四是支持贫困县(市、区)适当放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条件,拓宽招聘渠道,实施全科医生和专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并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确保基层人才发展有空间、上升有通道、待遇有保障。五是持续落实贫困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倾斜政策,指导贫困县(市、区),对所分配大中专毕业生实行高定级别工资或薪级工资政策,对乡镇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政策,定期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
六、精准抓好维权服务。督导贫困县(市、区)建立健全贫困劳动力待遇保障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监察执法,对在省内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待遇保障工作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进行通报警示,将严重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企业纳入“黑名单”,确保贫困劳动力劳动报酬全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做好跨省务工贫困劳动力维权跟踪服务。
七、精准投放扶持资金。调整资金分配办法,将贫困劳动力规模纳入就业补助资金分配因素。从2016年起,对贫困县(市、区)省级劳务输出专项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资金每年增加10%左右。
八、精准优化公共服务。一是依托贫困县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以2公里为半径、半小时为时限,打造“半小时就业服务圈”,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提供免费职业介绍、信息咨询、技能培训登记等服务。二是优先推进贫困县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为做好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人社信息技术支撑。来源: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文章来源:人民网-吉林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