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毛虫”面包发霉 消费者获将近10倍赔偿
市民杨先生花3.5元,购买了一袋“毛毛虫”面包。没想到,尽管还在保质期内,这个面包却已经霉变。6月2日,经过船营工商分局长春路工商所执法人员调解,杨先生获得了将近10倍的赔偿。执法人员提醒市民,夏季购买食品,仔细查看食品外包装上的标识,同时莫忽视贮存条件。
据杨先生讲,日前,他在长春路上的一家超市,花3.5元钱,购买了一袋“毛毛虫”面包。当时,他特意看了一下面包外包装上的标识,未超过保质期。没想到,杨先生回家之后,将面包给孩子食用。孩子吃了几口后,感觉味道不对,仔细一看,这个面包上好几处地方已经有了霉斑。随后,杨先生拿着面包,找到超市经营者讨说法。由于双方发生争执未果,杨先生来到长春路工商所投诉。
长春路工商所执法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与该超市经营者联系,调查核实,并将双方约到长春路工商所进行调解。
超市经营者介绍,其他同类批次的面包未发现这种问题。出现这种情况,很可能是连日来的高温天气造成的,不同意杨先生提出的赔偿。
据执法人员介绍,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由于杨先生孩子食用霉变的“毛毛虫”之后,未出现对身体健康有明显影响的症状。经过工商执法人员反复调解,超市经营者向杨先生支付了300元作为赔偿。
工商执法人员提醒市民,夏季,持续高温,细菌、霉菌、病毒容易滋生繁衍,给食品安全带来了严重的隐患。
在采购食品及原料时,最好到正规的商场、超市,避免购买来源不明以及与市场价格明显不符的食品。同时,一定要向商家索要和保存购物凭证,一旦发现有质量问题时,及时与经销商沟通或到相关部门投诉。(江城日报记者/丛玉杰 编辑/张蕾)
原标题【“毛毛虫”面包发霉消费者获赔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