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鑫”非法集资:445人3.3亿元存款却不能兑付投资者损失惨重

23.12.2017  21:08

回眸,案件侦破全过程

2016年2月16日,四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报案。四平汇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于2010年至2016年向社会公众高息吸收存款9600余万元为公司使用,由于经营不善,公司无法兑付催款人利息和本金,存款人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接到报案后,该支队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展开调查。经查,2010年8月19日齐某、刘某、李某等人在四平工商局注册四平汇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从事小额贷款业务。后来公司业务激增,自有资金不够使用,三个人商量以高于银行利息向社会吸收存款,并且分工明确,齐某负责吸收存款,刘某负责向外发放贷款,李某用吸收的资金开展新P2P业务。在未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该公司以月息二分高于银行存款利息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月息五分以上发放小额贷款,并投资北京某金服P2P平台。到2015年12月末,公司资金链断裂,有445人的3.3亿元存款不能兑付,给存款人造成了巨额损失。

案件侦查清楚之后,抓捕工作随即展开。因刘某是四平市七届人大代表,四平市公安局于2016年3月6日向四平市人大常委会提请对刘某采取强制措施。经四平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将刘某网上通缉。同时,对公司法人代表齐某进行监控。

2016年5月19日,该支队对四平汇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正式立案。经大量工作,该公司主要嫌疑人齐某到经侦支队投案自首。嫌疑人刘某迫于压力,也来到公安机关投案。随后,齐某、刘某被刑事拘留,李某被网上通缉。

警方:全力追缴,难度很大

案件告破之后,经侦支队专案组查明,该公司向企业和个人贷款1.39亿元。为了挽回受害人的经济损失,专案组民警展开大规模的追缴款项行动,但收效甚微。一是汇鑫小额贷款公司向一部分不良企业和个人贷款,形成死账;二是向社会上企业和个人贷款属于正常借贷行为,公安机关没有强制力,只能与其协商。但专案组民警没有放弃,还在全力以赴追缴之中,力争把受害者的损失降到最低。

提醒:非法集资涉及面广危害极大

非法集资涉及面广,危害极大,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非法集资活动以高回报为诱饵,以骗取资金为目的,破坏了金融秩序,影响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严重损害群众利益,非法集资案频发高额回报影响社会稳定。非法集资有很强的欺骗性,容易蔓延,犯罪分子骗取群众资金后,往往大肆挥霍或迅速转移、隐匿,使受害者损失惨重,有的甚至倾家荡产,严重的危害社会稳定。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认识到非法集资的危害,千万别让高息蒙蔽你的双眼,不要参与非法集资,更不要拉人头非法集资,到头来害人害己。

国家:整治小额贷款公司再掀起风暴

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于12月8日印发《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决定集中一段时间开展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此次整治范围更细更严,目标就是坚决杜绝非法集资和机制诈骗案的发生,从源头上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