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法制报】靖宇检察院法律服务助力脱贫攻坚战
□魏中梁
作为国定贫困县之一的靖宇县,有20110名贫困人口和55个贫困村,脱贫攻坚任务周期长、任务重、要求高。靖宇县检察院作为贫困县的检察机关,以“零工程”服务理念精准打响“脱贫攻坚战”。“零工程”服务即全程对脱贫攻坚实施“零公里”服务,全面对惠民政策、资金实施“零距离”监管,全力对发生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违法犯罪案件实施“零容忍”查处。
全程“零公里”服务。该院紧紧围绕中央、最高检、省市院对扶贫开发的重大决策部署,立足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基本特点,准确把握开展专项工作的总体要求,为全县脱贫攻坚提供“立体化一站式”服务。制定了《靖宇县人民检察院为“脱贫攻坚战”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的十五项措施》,成立了“脱贫攻坚战”法律咨询服务工作组,确立了对惠民扶贫项目资金开展专项预防调查,对涉及“脱贫攻坚”工作的案件实施优先受案、优先审查、优先办理“三个优先”举措,建立通报曝光机制等。《措施》重点突出、举措详实:对于农民群众的举报、控告,要通过实地走访、查验账目等方式开展精细化初查,确保案件线索“件件核实、件件落地”。坚持关口前移、惩防并举,加强与扶贫开发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对本地扶贫资金名称、政策依据、补贴标准进行全面梳理,摸清底数清单,排查漏洞隐患,及时提出预防建议,加强警示教育,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坚持宽严相济、把握政策,严格把握罪与非罪界限,改进方式、注重实效,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注重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扶贫成效的有机统一。
“零距离”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通报机制,建立与民政、扶贫等相关部门工作联系平台,加强信息互通与协调配合。通过调取和掌握扶贫底数,了解扶贫政策、扶贫计划、扶贫项目资金等,着重加强对相关职能单位和具体帮扶部门在惠民补贴、扶贫救济、项目建设等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中不作为、乱作为等方面的监督,根据实际情况对存在行政违法行为的部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或检察建议,必要时对行政违法部门督促起诉。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对涉及扶贫开发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定期开展法治教育和警示教育,促进增强法律意识,强化廉洁观念和守住底线的自觉性。要及时总结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和诱发职务犯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探索建立预警机制。
“零容忍”查处。找准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突出领域、环节和部位,切实加大查办和预防力度,保障各项扶贫脱贫措施实施。着力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重点查办和预防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职务犯罪。对脱贫攻坚领域中涉及土地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土地整理复垦、电网升改造、重大生态修复工程、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中的职务犯罪实施“零容忍”查处,依法追缴涉案款物,及时返还相关单位或个人。始终把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作为重点,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侵占支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救灾救助资金、生活保障资金等职务犯罪,确保各类扶贫资金安全、依法使用。
靖宇县院服务脱贫攻坚的一些列举措得到了县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靖宇县委书记毕增祥对该院脱贫攻坚工作作出亲自批示,指出:靖宇县检察院在服务“脱贫攻坚战”大局工作上开展的“零工程”很有特色,特别是配套出台的《十五项法律保障和服务措施》很务实,值得全县政法机关学习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