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首创“长护”保险应对老龄失能难题

05.02.2015  12:37

  让失能者的生命旅程不失体面——山东青岛首创“长护”保险应对老龄失能难题

  新华网青岛2月5日电(记者苏万明)山东省青岛市于2012年全国首创的长期医疗护理保险(“长护”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从今年1月起首次扩大到了广大农村失能人员。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计显示,截至2015年1月底,青岛市“长护”保险共有2.5万余名参保失能者享受了“长护”待遇,累计支出护理保险基金6亿余元,其中6000多名老人有尊严地走完了生命最后旅程。

  青岛市民郭爱萍的父亲郭富兴因脑梗致瘫痪常年卧床,母亲史玉霞因脑梗、心脏骤停致植物人状态。两位老人病情比较稳定,但因常年卧床,离不开人,既需要医疗也需要护理。郭爱萍年过50岁,一人照顾两位生病卧床的老人,自然不轻松。

  2013年两位老人先后在青岛市南健联社区医院办理了“长护”保险,开始享受居家医疗护理。郭爱萍说,社区工作人员每周至少登门巡诊两次,负责老人用药、检查、治疗等日常医疗。她的父亲2011年至2013年住院6次,个人负担共计2万余元,2013年办理“长护”至今,自己负担才2千余元;母亲2011年至2013年住院4次,个人负担共计4万余元,办理“长护”后个人负担总共1800余元,直到去年11月在家中安静病逝。

  “申请居家护理后,有急事打个电话社区医生就来了。不然,原来打车都难出门,别提多不方便了。”郭爱萍说,现在自己也跟着社区医生护士学会了给老人正确喂水、翻身和其他护理知识。

  青岛市人社局医疗保险社区处处长马青介绍,青岛市是全国老龄化程度最严重的城市之一,2013年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占全市人口的18.9%,其中失能、半失能老人占相当大比例。老年人的医疗护理、生活照料给社会和家庭带来沉重的负担。

  2012年7月开始,青岛市推出“长护”制度,将原先的社区“家庭病床”、老年护理院的“机构养老”、二级医疗机构的“专护”统一合并、纳入“长护”保险保障,实行“社区巡护”“居家护理”“护理院护理”和“医疗专护”等多层次医疗护理方式,形成了家庭、社区、医院三位一体、相互承接的护理服务体系,建立了医疗、养老、康复、护理(“医养康护”)相结合的新型医疗护理模式,填补了国内失能、半失能人员医疗护理保障的制度空白。

  马青说,青岛市“长护”保险基金来自于医保基金,用人单位和个人无需另行缴费。参加了医保的市民如因年老、疾病或者伤残等丧失自理能力,需要长期医疗护理时,其家属可到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评估后,根据参保人的失能状况和护理方式确定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标准。

  目前,青岛市的民营养老机构占据市场份额的95%,已成为“长护”服务的“主力军”,带有诊治护理功能的社会养老机构迅速壮大,促进了养老产业市场发展。

  据介绍,2015年1月起,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又将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三险合一”,其中,“长护”保险覆盖范围首次扩大到了广大农村失能人员。为适应农村失能人员的医疗护理需求,“长护”保险制度突出了“巡护”护理形式,由村卫生室为失能人员提供上门服务,“长护”保险制度实现了城乡全覆盖。

(责任编辑:章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