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天价虾游客收到644元退款 扣了156元
10.10.2015 10:00
本文来源: 松花江网
天价大虾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 李逢春)10月4日,四川广元游客肖先生一家三口在青岛吃一顿海鲜,随后引发了全国轰动的青岛“天价虾事件”(本报连续追踪报道)。10月9日下午,此事有了最新的进展。
几天来,青岛相关职能部门最 开始“踢皮球”,让愤怒的肖先生“当着警察的面,屈辱地掏出800元只求尽快脱身”。经本报等多家媒体连续追踪报道后,青岛方面认定该海鲜店价格标示存在 误导消费者,启动调查程序,而后关停当事海鲜店罚款9万元,再吊销营业执照,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停职。
肖先生向记者证实,9日中午,青岛 市北区物价局一名女工作人员给他打电话,该女工作人员就物价局未及时积极处理“天价虾事件”,以及对他及家人造成的伤害表示真诚的道歉。正式道歉后,她告 知肖先生:4日当天收的餐费将全额退还,请他提供一个个人的银行卡号,会尽快把钱打到他的卡上。
“电话里我说,不需要800元全退,只把多的钱退给我就行了。我吃了那顿饭,该付的钱要付。”随后,女工作人员询问记录了当晚吃了哪几个菜,肖先生一一告知。“大虾、豆腐、火烧、啤酒等等,按菜单,100多元钱,不会超过200块。”
9日下午,肖先生的手机收到了提示短信:石某某已于10月9日向尾号为8268的工行账户汇入644元。这正是当日青岛市北区物价局联系后提出的退款。
肖先生说,最终,对方扣除了156元,而这个钱正是他认定的菜单中的价格,“汇款人可能是物价局的工作人员”。
(编辑/王晓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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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201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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