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食药监局着力强化零售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1.03.2017  00:32

为确保全市人民“餐桌上的安全”,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面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的基础上,深入落实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义务,着力强化零售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精心打造“菜篮子”工程。

一是明确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责任义务,注重源头严防。由主管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亲自主持,对沃尔玛、欧亚等全市12家大型连锁超市的总部领导进行了约谈,并利用1个月时间,由各分局对辖区内连锁超市及含食用农产品零售项目的集贸市场、零售店等进行集中规范,重点明确其在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管理中的主体责任,包括建立档案、健全准入制度、签订责任书、索票索证等。

二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强过程严管。按照约谈和规范的时限要求,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采取“三不两直”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现场予以整改纠正,并记入诚信建设档案。同时,按照“谁抽查、谁录入,谁查处、谁录入”的原则,及时将抽查检查结果、查处结果归集到经营者名下予以公示,并遵循“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后续监管,强化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三是深化风险分级管理,确保风险严控。根据食用农产品种类,经营企业或业户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检验能力及信用状况,确定风险类别及检查频次,实施全品种、全方位、全过程科学监管和风险管理,加强风险点控制,进一步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操作性和有效性。对风险系数小、质量安全高的,按照计划实施监督检查;对风险系数大、管理水平低的,采取“把握重点、增加频次、扩充范围、加大力度”等超强举措,实施严查严管,着力发现隐性问题,全面消除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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