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市法院首个网上诉讼案获通过

25.09.2015  15:25
  日前,集安市当事人邢某在当地律师事务所通过吉林电子法院网络系统完成提交诉状、身份证、缴纳诉讼费等手续,进入集安市人民法院网上立案系统,顺利完成立案。邢某成为当地利用吉林电子法院平台诉讼的受益人。

  代理该案的隋律师表示,吉林电子法院平台系统的开通,使法官多动手,当事人少跑腿,这一多一少,不仅节约了诉讼成本,也方便了群众诉讼,适应互联网+发展的趋势。 责任编辑:吉林省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