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市千万保证金为农民工工资上“保险”

27.11.2014  14:26

本报讯(钟俊田中岳报道)今年以来,集安市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有效遏制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

根据规定,工程在开工建设前,必须签署责任状,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后,方可开工建设。目前,全市共有38家建筑企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130万元,为农民工工资上了“保险”。同时,进一步加强工资发放监管。一方面要求甲方或有资质的承建单位严格履行工资发放手续,必须将工资直接发放到班组,严禁发放给“包工头”。另一方面要求施工单位在支付农民工工资时必须制作工资支付表。对没有按时发放工资的建筑企业,列入重点监控“黑名单”,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