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赋予农安集安地级市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05.12.2015  07:24

12月4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六次全体会议召开,会上通过了关于《支持集安市加快开放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支持农安县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据悉,将赋予农安县和集安市政府地级市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将下放给集安市的管理权限为247项,下放给农安县的管理权限为244项。

 

《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集安市加快开放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将集安摆在全省开放发展的重要位置,打造成我省南部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和窗口,形成与珲春相响应,南北互动、两翼齐飞的沿边对外开放格局。目前下放给集安市的管理权限为247项。

 

《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安县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把农安作为我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排头兵,建设现代农业发展示范区,中心城市的生态屏障,积极探索差异化、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在发展现代农业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目前下放给农安县的管理权限为244项。

 

据了解,这是我省今年给珲春市放权后,又一次下放管理权限。2015年9月,吉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全体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支持珲春市加快开放发展的若干意见》,包含19个方面,下放了265项管理权限。文件提出,到2020年,把珲春建设成为基础设施比较完善、边境贸易便捷繁荣,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国际化窗口城市和我省县域经济新的增长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