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条件可在吉林省高考

28.01.2016  12:03

连日来,通过本报“两会说吧”6种方式参与活动的读者已达数百人。针对读者们提出的问题,记者进行了归纳和总结。今天,“两会说吧”请来省教育厅相关工作人员解答大家的相关问题。

问:我是永吉县的一名小学教师,想问问今年我省在教师交流经验方面将会有哪些举措?

答:今年,在我省县(市、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中,继续推广校长教师在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及其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之间进行交流,推进校长教师交流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一方面,抓好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试点。选择工作基础较好的 长春 市南关区、 吉林 市永吉县、松原市前郭县为改革试点,积累了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经验,为全面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另一方面,以点带面,逐步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在开展试点工作的同时,指导各地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抓好交流轮岗工作,长春市、吉林市、通化市、白山市、白城市、延边州、长白山管委会等地教育局协调人社、编制、财政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的实施方案。

问:我是在长春打工的外省人员,想问一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在吉林省参加高考?

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才可以在我省报名高考:一是进城务工人员(父或母)在我省有合法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等)三年以上(2013年9月30日前至今,不含补交),其随迁子女参加我省中考并取得普通高中学籍或者高一上学期转入我省(2013年9月30日前至今)并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在我省普通高中阶段有完整学习经历(从高一第一学期开始)并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完整学业水平考试,可在我省就地(高中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不受户籍限制。二是进城务工人员在我省有合法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等)3年以上(2013年9月30日前至今,不含补交),其随迁子女上一年在我省参加过高考(或在我省有过高考经历)未被录取的,可在我省继续就地报名参加高考,不受户籍限制。三是符合上述两项条件的中等职业教育(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的随迁子女考生,可在我省就地报名参加高考。

有下列情况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考生不得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一是未连续缴纳三年社会保险的;二是跨省缴纳社会保险,但在我省没有缴费记录的;三是参加商业保险但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