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院部署整体推进全省法院司改工作

25.08.2015  10:45
  8月17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院长座谈会,部署整体推进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

  目前,吉林高院及全省16家中基层法院已经完成员额法院选任工作,并组成新的审判组织运行办案。下一步,将从现在开始,组织全省其他76家法院进行整体改革,并从2016年1月1日起全部按新的审判组织运行办案。

  据了解,吉林省法院下一步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安排,一是从现在至9月份,各地法院扎实做好改革试点的调研工作论证、方案起草、报送审批等相关工作,9月底前省高院司改试点领导小组完成对各地法院改革试点方案的审批工作;二是10月底前全部完成入额法官考试选任工作;三是11月底前全部组建完成新的审判组织,并从2016年1月1日起,全省法院全部按照新的审判组织运行办案。

  下一步改革试点任务仍然是中央政法委确定的四项改革。其中,关于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吉林高院要求一要严格控制法官员额比例,二要严格规范法官遴选程序,三要严格把握领导干部入额程序和标准,四要加强审判辅助人员配备。员额法官选任一律采取“考试+考核”的综合评定方式,领导干部入额的程序和标准,总的原则是严格按照统一的法官选任程序和标准进行,确保法官入额遴选的公平公正,坚决杜绝遴选中论资排辈、迁就照顾,确保业务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善于办案的优秀人才进入员额。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吉林省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