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院代院长徐家新等进行宪法宣誓

31.07.2018  15:08

7月27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任命徐家新为吉林高院副院长、决定其为代理院长,任命程龙为吉林高院副院长,任命李琳平为长春铁路运输中院院长,吉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巴音朝鲁为徐家新等颁发了任命书。

 

 

为彰显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7月30日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徐家新、程龙、李琳平进行宪法宣誓,吉林高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干警代表见证了这一庄严时刻。

 

  上午9时,宪法宣誓仪式开始。在国旗入场、奏唱国歌之后,面对鲜艳的五星红旗,吉林高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徐家新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高举右手,带领程龙、李琳平同志庄严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参加宣誓仪式的同志们表示,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举行宪法宣誓活动,有利于激励和教育广大法院干警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更好地履行好宪法赋予审判机关的职责使命。大家表示,将以此次宪法宣誓活动为契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新一任院领导班子带领下,凝心聚力、锐意进取,扎实推进吉林全省法院各项工作,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