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统筹实施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 保障饮用水安全
长春市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饮用水安全为核心,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确保到2017年,全市建成区域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到2020年,基本消除劣5类和不符合水体功能的5类水体,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50%以上,集中式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严格控制工业水污染物排放。今年年底前,全市将依法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十小”企业;开展造纸、印染、电镀等10大重点行业排查,实施清洁化限期改造。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一律停业、关闭。强化工业集聚区污染防治,明年年底前,现有的工业集聚区要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监控设备。
全力提升污水处理能力。组织开展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干管截流、雨污分流等工程。加快伊通河、串湖、东新开河、永春河等水系干管截污、排水改造综合治理,加快推进15个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实施西郊、西部、南部、天嘉,双阳、九台、榆树、德惠、农安等9座污水厂一级A提标工程。2018年底前,完成14座污水处理厂的新建任务和14个污水管网重点工程建设任务。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
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对伊通河进行全流域、全区段、全方位综合治理。把伊通河百里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建成最高标准、最高质量精品工程、百年工程。对黑臭水体制定“一河(湖)一策”整治方案,采取控源截污、生态修复、清洁补水等综合措施,确保全面达到国家检测标准。
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以新立城水库、石头口门水库等6个区域为重点,开展为期15个月的整治专项行动。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落实饮用水水源地核准和安全评估制度,划定日供水1000吨或服务人口10000人以上的水源保护区。建立完善饮用水安全评价体系,加强石头口门水库、新立城水库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供水全过程监管监测,确保饮用水安全。
(责任编辑: 省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