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女子怀孕期间被吉林省东兴建设开发集团调岗

06.02.2016  19:23

35岁的张女士是一名准妈妈,再有几个月,宝宝就要出生了。想到宝宝出生后的各项开支,张女士更加努力地工作,希望能多攒些钱,给宝宝提供更好的生活。可就是上个月,她却突然接到公司要裁员的通知。

张女士说,自己是2013年8月入职,与公司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现在距合同到期还有半年时间,公司突然要裁员,接到通知时,张女士已经怀有四个月的身孕,她当即向领导说明了情况,希望公司能酌情考虑。公司方便表示,张女士有两个选择,一是与公司解除合同,公司会按一年零一个月的薪资标准补偿张女士,二是调岗降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