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槛”提高 不合规车辆将退出
日前,长春版《网约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正式下发,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2017年12月8日为过渡期。这在网约车主和乘客中掀起不小波澜。一部分网约车驾驶员表示,《细则》正式实施以后,不会再兼职开网约车,乘客们认为《细则》让乘坐更放心。
“门槛”提高:不合规车辆将退出
《细则》公布实施,对于刚购车不久的90后车主马青来说,无疑丢失了一份“工作”,“我的车,车价税合计才11万多元,不符合《网约车实施细则》要求的车辆价税合计14万元的要求。”小马说,自己有一份工作,车是今年3月购买的,一方面为了上下班用,另一方面也想通过网约车拉乘客挣点油钱,“我仔细研究过《细则》,在车辆应该符合的条件里,我第一条就过不了关。”
据了解,《细则》规定,车辆应为长春市内号牌,车辆使用性质要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这一条成了许多网约车司机面临的一道“门槛”。某平台网约车司机张强表示,“现在的车是非营运性质,只要能过年检,就一直能开,没有报废年限,要是改成了网约出租车,那以后卖车都费劲。”《细则》规定,网约车要求是3年以内的新车,从业司机要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这些规定,都可能阻挡一些兼职司机继续开网约车。
虽然《细则》或将阻挡一部分兼职网约车司机,但是对于符合标准的车主来说,是一件大好事。“挺好的啊,行业规范了,以后竞争少了,活肯定多了。”某平台司机谷先生称,现在网约车太多了,《细则》的实施,肯定会减少竞争,对于考营运证和60万公里报废期,他认为很合理,“毕竟营运就要有证,这样乘客坐着也放心,报废的公里数挺合理,过几年换车就完了呗。”谷先生说。
乘客欣慰:网约车秩序更规范
长春网约车《细则》赢得了不少乘客的好评,“挺好的啊,以后至少不会打到面包车了。”市民侯女士称,如果严格按照《细则》执行的话,今后网约车肯定更规范,乘客的服务和安全也更有保障。
“细则中规定,要设立服务评价体系和乘客投诉处理制度,乘客投诉需5日内处理完毕。我认为这条很好,以前碰到态度不好的网约车司机,很难投诉,这也是对司机服务的一种监督。”乘客张先生说,同时,《细则》中还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及网约车驾驶员违法使用或者泄露约车人、乘客个人信息的,由公安、网信等部门依照各自权限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给信息主体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张先生说,“我认为这条不错,完全保证了乘客的隐私,防止一些问题的发生,作为经常乘坐网约车的人来说,细则更好地保证了我们的权益,让乘坐变得更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