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河长制”促进“河长治” 河长制网络已覆盖全市河湖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市河长制工作全面启动后,便紧锣密鼓有序推进,目前已建立起横向到头、纵向到边的河长制管理网络并覆盖全市河湖,河长巡河、“清河行动”、河湖治理等各项工作已初见成效。
第一时间,建立组织体系。目前,我市已出台市、县、乡三级河长制方案,其中市级1个、县级15个、乡级142个。构建了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已设立市、县、乡三级河长809名,其中市级河长12名、县(市)区级河长277名、乡(镇、街道)级河长520名,涉及党政领导干部528人;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设村级河长1516名。在每条河流的显要位置都设立了河长制公示牌,公示各级河长姓名、监督电话等,管理网络覆盖全市河湖。
第一责任,市级河长带头巡河。河长不是“冠名制”,而是“责任制”。全市河长制工作视频会议召开后,作为市级总河长,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君正,市长刘长龙带头开展巡河调研,多次深入我市九河一湖的重点区域实地踏查,全面了解掌握河湖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检查指导黑臭水体治理、水源地保护治理工作,高位统筹推进河长制工作,有效地解决了河湖治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目前,市级河长已累计巡河调研14次,县(市)区级河长累计调研218次,召开市级河长调度会3次,切实推进河长制工作的落实。
第一措施,集中清理河道垃圾。
近几个月,我市集中开展了“清河行动”,对河道内积存的各类垃圾、柴草垛等堆积物进行全面清理,到8月中旬,全市累计清理河道及周边垃圾49.3万吨,河道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各县(市)区、开发区还设立了河道巡查员、保洁员,将“清河行动”变为常态化管理。据了解,九台区正制订方案,拟投资建设有机肥处理场、小型污水处理设施、设立垃圾箱等,建立“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区处理”的垃圾处理长效运行机制;净月高新区推行集中收集污染物,养殖户自建收储窖,由村定时收集,镇集中运输,区统一处理,实现生活垃圾“不落地、不扩散、不隔夜、无污染”的目标。
第一重点,整改河湖治理短板问题。按照河长制要求,我市聚焦短板,加快对重点河湖黑臭水体的治理,目前我市已将确认的75个黑臭水体全部纳入伊通河综合治理范围,并于今年6月全部开工。截至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32.93亿元,永安明沟、梨花园等6个水体已基本消除黑臭现象。同时,以问题为导向,针对各级河长巡河发现的问题、电视问政曝光的问题、环保督察群众举报的问题进行梳理,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集中力量全面整治。市河长办和各县(市)区已着手编制九河一湖“一河一策”保护规划,绘制一河一图,挂图作战,有效地解决河湖污染问题。
第一要务,强化水源地保护治理。市领导在巡河和水源地调研时提出,对于河湖和两大水源地保护管理,要本着“标本兼治、立即治标、逐年治本”的原则综合施策,并在全市重点水利工作调度会上对水源地专项整治进行了安排部署。市水利局、两大水源地和水源地周边属地政府迅速行动,近远结合、标本兼治、多管齐下,对水源地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常态化清理水源地水面漂浮物及周边垃圾,并组织编制了一级保护区封闭管理实施方案;水源地周边属地政府加大对入库河流的清理力度,累计清理水源地周边河道垃圾6.72万吨;开展入库河流综合整治工程,严厉打击水源地周边非法涉河活动;组织编制水源地周边乡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整合政策资金等向水源地周边乡村倾斜,利用今明两年时间开展水源地综合治理,切实保证水质安全。
我市河长制办公室及相关成员单位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将启动《长春市重点河湖保护规划(一河一策)》《河湖岸线保护管理规划》编制工作,开展河长制信息系统平台建设,确保河长制在长春市落地生根,以河长制促进“河长治”,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好愿景将变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