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路金座大厦工地起火 火灾肇事者被依法拘留

17.08.2015  11:09

 

消防供图

8月13日10时20分, 长春 市公安消防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长江路金座大厦A座工地起火,宽城大队黄河路中队接到命令后,火速赶到现场,成功扑灭大火。

火灾发生后,宽城消防大队迅速组织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工作。经调查,起火点为十层东北角电焊施工点处,起火原因为此单位电焊工在操作时防护不力,电焊熔珠滴落到八层和二层竹制跳板上引发火灾,火灾烧毁了竹制跳板。事故发生后,公安消防部门对事故直接责任人电焊工邓某进行了行政拘留。

长春消防提醒各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注意用火用电,使用电焊等明火作业时要确保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履行内部动火审批手续,操作现场要有专人监护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另外,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已经部署对全市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开展了专项消防安全检查,支队消防监督员一旦发现类似的违法行为,将立即对责任人予以依法处理。

新文化报(李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