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生态保护如逆水行舟 不进则退
洗舱水转运,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分类,岸电取代燃油……近年来,针对船舶污染物防治,各地纷纷出台的船舶污染物处置规定,力图减少航运船只对“母亲河”的污染,真正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号召。
例如江苏省开始先行先试,提出“一零两全四免费”,船舶污染物上岸处置量逐步提高、港口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逐步完善,并附带解决了水上免费交通、免费锚泊、免费生活垃圾接收、免费生活污水接收与转运等问题。
各地出台的船舶污染物处置规定与相关政策,一方面规范了航行船只“乱排乱放”的现象,另一方面也提高了人们对于船舶洗舱水和生活污水处理的警惕意识,部分解决了污染物接收乱象问题。
南京龙翔洗舱水接收转运码头,一排排管线正等待着装在洗舱水的船舶停靠。(央广网记者 黄炎秋 摄)
但在推行过程中,仍应注重提高源头意识。船舶的“洗澡水”免费转运了,生活污水免费接收了,但水上生活垃圾分类仍需充分调动人们的主观能动性,从源头上提高船员的垃圾分类意识。一些水上服务区率先带头开展生活垃圾免费接收、转运,却很少收到船员已经分类好的垃圾。显然,长江上的垃圾分类还没有成为普遍意识,没有真正成为船员的生活习惯,垃圾上岸后仍需要再进行分类,无疑不是长远之计。
水上服务区工作人员正在将生活垃圾转运至垃圾收集船上(央广网记者 黄炎秋 摄)
推进长江生态保护,还要提升配套设施建设。近年来,长江中下游沿岸逐步开始推广岸电使用,可以减少燃油使用和大气污染。截至2019年8月,仅南京港龙潭集装箱码头已减少船舶在港柴油消耗120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80余吨,为船方减少燃油成本80万元左右。然而,岸电使用仍存在充电接口不统一、船舶停靠时间短、岸电船舶的接入率低等问题,这说明相关配套设施建设亟待加强,制定统一标准刻不容缓。
此外,在长江生态保护的监管上,既要充分考虑上中下游的差异,也要尊重客观规律,提高监管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污染物的防治与监管不能“一刀切”,需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在监管的同时也要积极地为问题解决谋出路,实现长江全线统筹规划、对症下药。
积羽沉舟,群轻折轴。长江的生态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解决起来也不可能一蹴而就,这是一场持久战。当前,长江生态保护处于最紧迫、最关键的时刻,我们应当明白“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道理,在新发展理念的指引下,为长江航道及沿岸经济发展筑牢生态之基,提升航运业的“含绿量”,让长江航运焕发新面貌、呈现新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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