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启动

03.03.2017  20:04

  2日,记者从长春市社保局了解到,今年长春市继续开展一年一次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对于未按规定及时办理认证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市社保局将于今年年底按规定统一暂停发放养老金。

  资格认证主要分为以下两种人员:1。在长春市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在本地居住的,需本人持身份证至现住址所属社区进行认证;在异地或国外居住的,需按规定向市社保局邮寄相关证明。2。在长春市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保人员,在本地居住的,需本人持身份证至户籍所属社区进行认证;在异地或国外居住的,需按规定向户籍所属社区邮寄相关证明。社保部门提供异地人员的协助认证服务。如有疑问,可拨打社保咨询服务热线9612333。对以欺诈手段冒领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市社保局将根据相关法规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冒领者刑事责任。举报电话:0431-88683658。记者 陈思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