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部分商家借优惠拒开发票 市民如遇可实名举报

25.06.2015  09:37

   城市晚报讯 当下到各大餐饮娱乐场所消费,不少商家以消费者使用了优惠券、会员卡拒绝开具发票。不仅如此,补开发票遭拒也是常有的事儿。针对上述问题,昨日,长春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二局管理科科长商百祥接受记者采访表示,今年将持续开展“全城搜拒开”发票专项整治行动。

  随后,记者随同长春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二局工作人员,先后到消费者实名举报的三处拒开发票的商家处,进行了现场取证。

   补开发票不存在期限问题

  2015年6月1日,有市民实名举报,于2015年5月28日在朝阳区银乐迪餐饮娱乐会所同志街店消费2010元,该店以“没有店内粉色消费单据”为由拒开发票。

  昨日,记者随同税务局工作人员来到银乐迪餐饮娱乐会所,对其进行现场取证,发现5月28日当天该场所仅开出4张发票,其中并没有2010元的发票金额,对此,工作人员下发了税务检查通知书。

  针对上述情况,商百祥表示,由于投诉的消费者手中持有在该场所银联刷卡小票。这种情况下,税务机关可以核实消费者是否消费过,对于真实消费的,商家应当为消费者补开发票。而税务机关查实后,商家属于拒开行为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给予1万元以下的处罚。

  他还介绍,消费者在补开发票上并没有时间限制性,所以,商家也不能以时间太长等理由为消费者拒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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