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到长春送年货“不一般”竟是国家保护鸟类

05.02.2016  10:59

2月2号上午9点半左右,省高速交警支队绕城大队的民警在长深高速 长春 方向的大岭收费站站口执勤。在对来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民警示意一辆刚驶出高速的别克轿车停车接受检查,驾驶员一直犹犹豫豫,不肯马上停车。

轿车的后备箱里放着几个编织袋,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员杨某有些紧张,说编织袋里装的都是送人的年货。当民警打开其中一个编织袋后,发现这装的年货可不一般。几个编织袋里,装了12只野兔,20只沙斑鸡,还有300余只麻雀。对轿车进一步检查,民警在车辆的隐蔽处还发现了管制刀具——一把匕首。

杨某说,车上的野味都是从通辽购买的,本打算送给长春的朋友,结果刚下高速就被民警发现了。民警表示,匕首这类管制刀具是不允许随身、随车携带的,由于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对杨某进行了警告处理,随后,将其移交给公主岭市森林公安大队进行下一步调查。

据了解,野生麻雀,由于近年来数量逐渐减少,已经被列为国家三级保护鸟类,禁止捕杀、出售。而食用麻雀也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