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街头残破面包车挡道 其他车辆1分钟才能完成掉头
街头出现残破面包车 记者 张诚 摄
我们的身边经常会出现一些长期停放在路边的车辆,这些车辆通常存在占道、堵门等影响人们正常出行的现象。
那么,谁能把这些车辆彻底带走呢?让我们听听物业协会、交警、律师都是怎么说的。
老旧小区多有弃置自行车
18日13时许,记者来到长春市西四小区,在小区内踏查30分钟左右,发现在楼房墙角、楼间草丛、楼道口都停放一些自行车和小电动车。其中有部分车辆还没有上锁,车轮干瘪,车身上有厚厚的积雪,看上去好久没有使用过的样子。这些车辆占据着楼前的空间。
随后,记者走到一栋楼的侧墙旁,看见一个手推两轮横排车倒放在地上,但是车辆的手扶把已经不见了。“这车已经放在这里有段时间了,没看见有人来拿,可能是不要了吧!”一名在附近回收废品的老大娘说。
记者发现,长春市像这样的老旧小区中,类似的弃置自行车比较多,个别有车棚的小区,车棚里的车也有一部分已经没有人要了。
街头残破面包车有点挡道
18日15时许,记者来到了长春市康平街与崇智路交会处附近,在一居民楼旁看见一辆残破的面包车紧靠着墙壁。
这辆面包车呈银灰色,车上有一层厚厚的积雪,前保险杠一侧微微下沉,与车体形成3厘米左右缝隙,汽车右侧车轮有点儿缺气,使车体稍向右侧倾斜。记者随后又向汽车左侧走去,发现汽车左前侧玻璃和后风挡玻璃已经破碎,破碎的车窗被旧布料和广告纸遮盖。
这时,一辆汽车从旁边经过,正要掉头,但是由于面包车占据过道的一部分位置,导致这辆汽车掉头时略显吃力,经过1分钟左右才成功完成掉头动作。
物业:没有执法权无法处理
对于小区里出现长期停放车辆的问题,记者咨询长春市物业协会吴秘书长,吴秘书长表示,物业也没有执法权,不能清理车辆
“如果有业主将这样的事情反映到物业,物业因为没有执法权,所以不能强行将车辆挪走。其实在这个问题上,物业和业主遇到的困难是一样的。”吴秘书长说,通常物业遇到这一问题,首先会调业主的档案,查一下长期停放车辆车主的信息,之后张贴公告,让车主将车移走。如果是这类车辆停放在其他业主的停车位上,那就是两业主需要协商解决的事情了,但是物业可以帮助调解。
吴秘书长还表示,如果小区有车禁设备,就可以明确车辆是如何进入的小区,是否做了登记,更有利于查到车主的信息。
交警:只能拖走违规停放的
18日,记者还采访到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讲,这种车辆应该称之为长期停放车辆,至于停放的时间没有规范的规定。
“我们在处理这种车时,主要看它是否是违规停车,如果确认是违规停车,将把车拉到停车场,并联系车主,让他交完罚款领走车辆。”工作人员讲,但是如果没人来领,他们也无法处理车辆。
同时,记者还采访到一名交警,这名交警对记者讲述了他发现这类情况后的具体做法。
“最近这些长期停放车辆少了很多。我认为,现在对于长期停放车辆的定位比较模糊,到底在某一地点停放多久才能叫‘长期’,没有一个固定的时间限制。”这名交警说。
这名交警还说,通常,他发现没有牌照的停置车辆时,会叫拖车将其拖到停车场,若3个月无人认领的,便可以由相关部门处理掉。同时,对于长期违规占道的车辆,他也会将其拖走。
律师:看车辆侵犯谁的利益
针对这一问题,记者还咨询了吉林法徽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德明,邱律师表示,目前还没有关于长期停放车辆的明确法规规定,这个事情要看车辆侵犯了谁的利益,被侵犯利益方可对车辆车主追责。
“长期停置车辆的影响不小,它占据街路,影响他人通行。按照《民法》的相关规定,长期停放车辆影响谁,谁就可以采取相应措施;按照《行政法》的相关规定,城市道路管理部门有相应的管理权限。如果占用了小区的公用空间,如堵塞他人出行道路,堵住门口,业主可以授权物业,由物业进行劝说及管理。” 邱律师讲。
助理记者 常麟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