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街头广告轮播24名“老赖”照片 引众人关注

18.03.2016  12:44

   城市晚报讯 法院判决生效后,往往一些人想尽办法拒不执行,面对如此“老赖”,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于3月16日尝试将24名失信被执行人亮相长春繁华路段街头LED广告屏,结果呢?还是有效果的!就在3月17日,一名“登榜”的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法院生效判决。

   街头广告晒“老赖”引关注

  长春市人民大街与自由大路交会处是长春市人流、车流比较繁忙的十字路口。3月16日,长春市自由大路与人民大街交会处,一块LED广告大屏幕上突然显示出附带个人照片和一些身份证信息的内容,具体有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和欠款标的。细心路人很快明白了,这些人都是经过法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欠人钱财不给,法院判了也没辙,这样好,不给就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你……”昨日,记者来到该广告牌附近,周围一摊贩周大姐说,之前从没见过这样公布“老赖”的,她个人认为一定会有效果的,毕竟这对于欠债不还的人是种巨大公众压力,让认识和不认识的人都知道这个人欠人家东西不还。记者注意到,面对如此公布,也有些路人觉得个人地址、身份信息等一些涉及隐私的内容公开后不是很妥当,甚至怀疑是否侵犯个人隐私。“就得这么做,不这么公开,那些‘老赖’岂不还是赖着不执行法律判决。”长春市民张先生认为对“老赖”不能手软。

  有人“上门”履行义务

  16日试播放后,就有效果了!17日,汪竞伟第一次主动联系了办案法官。“他是LED大屏幕试播后第一个来到法院主动履行义务的,效果真的很明显,没想到这么快就有上门的。”工作人员说,这次播报达到了预计效果。该法院工作人员介绍了汪竞伟的相关案情,该案是由二道法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宋某某与被执行人汪竞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判决于2015年5月生效,宋某某申请二道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汪竞伟长期逃避,拒收法院执行文书和传票,拒绝履行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二道法院执行法官林晓波对其下达了执行决定书,将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3月16日开始,LED屏幕上公布了他的信息。

   晒“老赖”有法可依

  如此晾晒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内可以说已不是新闻,在其它省份已有先例,去年秋天,长春地区农安县人民法院就曾在当地小广场进行过类似的晾晒,让失信被执行人“登榜”。据长春法院内部人士介绍,如此“”主要是为进一步加强执行案件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失信被执行人制度的惩戒和威慑作用,促进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对于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具备一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入名单的被执行人将被限制高消费,禁止乘坐飞机、高铁一等座、列车软卧等,限制出国(境),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自然人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层管理人员等。对于列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法院可以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

   将加大失信被执行人公开力度

  昨日,记者从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了解到,3月16日属调试试播放,此次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共有24人,公布的信息包括被执行人个人基本信息、家庭住址、照片和未履行标的额,通过大屏幕以滚动播放的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主要涉及赡养老人、民间借贷、交通事故纠纷等民生类案件,案件均为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次公布的24人都是法官通过各种方式无法找到的,名单将在此路口播放三个月,每天从早六点到晚九点循环播放,三个月后会考虑转移到别的路口。16日是测试播放,从18日起才正式开始循环播放。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处法官介绍,失信被执行人登上街头大屏幕,只是长春法院加强执行工作的一个办法,除此之外,法院还通过电视、报纸、张贴公告、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加大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开力度,仅2015年,已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5415人。 长春法院未来将通过此种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和威慑力度,让“老赖”无处藏身。

   城市晚报记者 王海涛/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