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招聘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
面向社会引进优秀人才公告
为全面落实度假区打造长春东部生态新城发展战略,促进长春国际影都板块发展和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根据长春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五年规划部署要求和《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长办发〔2015〕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度假区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引进优秀人才50人。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根据度假区专业岗位用人需求,面向原“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国内“双一流”重点高校(不含独立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以及国外一流大学相当于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引进各类优秀人才50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3年5月15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6、原“985工程”、“211工程”,国内“双一流”重点高校(不含独立院校)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国外一流大学具有相当于国内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同等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现役军人。
5、 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2022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1年毕业生)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两年内从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辞职的人员。
8、本人或家庭成员有较为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9、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回避
引进人才与服务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以及人才引进工作所有参与方,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通过登录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 www.cclm.gov.cn)人员招聘考试专栏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5日9时至2021年5月31日16时。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需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材料,以照片或扫描件的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并将邮件名称修改为“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2021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还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面向社会引进人才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1),并将照片或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资格审查
度假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在面试前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及领取方式另行通知。
(四)开考比例
本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
四、引才考试
本次人才引进考试采取综合测评的面试方式,面试工作由度假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一)初筛
面试前根据实际需要对报名人员进行初筛,初筛根据报名人员所学专业、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以及特长等为依据。初筛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
1、时间及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度假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通知。
2、面试人选确定:初筛合格并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含),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作为拟聘人选。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现场打分、当天告知。
4、拟聘人选确定: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选,1:1比例内成绩相同的,根据体检、考察等结果择优确定。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及考察工作由度假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度假区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本人档案、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前科劣迹证明,由度假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用人员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官网(http:// www.cclm.gov.cn)人员招聘考试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三)拟聘用人员审批聘用时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八、聘用方式及引才政策
(一)所聘人员与度假区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参与所在单位的年终考核。档案由度假区组织人事部门管理。
(二)聘用人员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1年),服务期内享受度假区人才引进激励政策(详见度假区官网或拨打政策咨询、报名咨询电话)。
(三)对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的聘用人员,按照不同学历层次发放相应标准的一次性安家补助,本科生5万元、硕士研究生8万元、博士研究生12万元。
(四)对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的聘用人员,在度假区内参与人才服务的地产项目中购置房产的,可同时享受最高折扣和购房补贴,本科生5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博士研究生15万元。
九、注意事项
(一)本次人才引进不设岗位名称、不限专业类别,欢迎各界人才踊跃报名,度假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用人需求进行专业测评、择优录取。
(二)报名人员在整个人才引进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度假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联系。
(三)报名人员需保证所提供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名人员参与人才引进过程中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五)凡报名人员因任何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六)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予以追究责任。
(七)人才引进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人才引进过程中报名人员、人才引进单位和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官网(http:// www.cclm.gov.cn)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有关人才引进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报名人员注意查询。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政策咨询电话:0431-82536043
报名咨询电话:0431-81331221
莲花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5日
附件: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面向社会引进人才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