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绿园警方破获特大团伙贩毒案

29.03.2016  10:25

  3月12日上午,公安部督办“2015·11·10”特大团伙贩毒案云南抓捕组,历时近61个小时的长途跋涉,押解4名贩毒案主犯顺利抵达长春站,至此标志着该起案件被长春市绿园警方成功破获。

  据绿园公安分局副局长刘承学介绍,这起特大团伙贩毒案主要有六个特点:一是社会危害性大。犯罪嫌疑人为了钱不择手段、铤而走险,前后所贩冰毒达数十公斤、麻古数十万粒。二是毒贩年龄结构大。主犯王某某57岁、邢某某66岁,作案具有隐蔽性。三是侦破工作量大。该案横跨吉林、云南两省,仅确定贩毒嫌疑人就花费了两三个月时间。四是侦破时间跨度大。从去年8月份开始立案,到今年3月初侦破此案,历时半年多。五是侦破难度大。主犯王某某反侦查能力强,交易手段多端。六是收获大。该案是今年以来我省破获的最大贩毒案。

  刘承学说,去年8月,他在组织侦查一起贩毒案时获悉,年初以来,长春人代某某、王某某、时某等,多次伙同他人通过云南毒贩购买冰毒和麻古,在长春贩卖给诸多下线及吸毒人员,构成一个庞大严密的贩毒网络。

  长春市绿园区副区长、公安局局长宋今东对这一重大线索高度关注,责成该局刑警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迅速展开侦查。2015年11月10日,此案被国家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

  专案组经过两个多月的艰苦工作,终于摸清了该案的组织层级、人员构成、暂住处所、交易网络、运贩毒方式等重大情况。第一层级是云南籍申某某及其姘居者郎某,二人在境外大量收购冰毒和麻古等毒品,并批发给代某某;第二层级是长春市籍代某某,贩运毒总指挥,为逃避打击,其长期躲藏在云南;第三层级是长春市籍时某和邢某某,邢某某负责从代某某手中获取毒品,坐火车带回长春,与时某进行交接;第四层级是长春市籍王某某等,主要负责在长春贩卖毒品给下线;第五层级是闫某某、习某某等二手贩毒人员;第六层级是具体的吸毒人员夏某、李某等。

  理清团伙贩毒案脉络后,经过周密安排部署,一张大网全方位罩在贩毒人员头上。今年3月1日中午,邢某某从云南带回价值60多万元的毒品从长春站下车,到四道街宏达商场门前秘密交给时某,时某按照代某某的吩咐,驾车将该毒品交到王某某手中。这一切,都在民警的监控之中。3月2日一早,专案组全体人员按照方案分头出发,于当晚成功抓获王某某等6人,将吸毒人员李某、夏某等移交给西新派出所进行治安处罚,同时缴获了大量冰毒、麻古及毒资近40万元,还有4辆运毒车。与此同时,远在云南的专案组抓获了犯罪嫌疑人申某某、郎某等,收缴运毒车1辆及毒资110余万元。3月3日清晨,专案组在龙嘉机场将闻风而逃的王某某、李某抓获,在二人出租房中搜出尚未售罄的冰毒170多克、麻古200余粒。

  目前,绿园警方共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2名,治安拘留吸毒人员4人,收缴冰毒5公斤、麻古2万余粒、毒资150多万元、运毒车5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