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理工大学家属宿舍楼前彩钢房 挡光又堵心

17.02.2016  15:45

楼前彩钢房说是临时的 结果一“站”就是几个月

自从自家楼前建起一处30多平方米的彩钢房,家住长春理工大学东区家属宿舍11栋1门1楼的闫女士就感觉非常“堵心”。

“一抬眼就能看到这么个彩钢房,感觉总像是被人盯着似的。”16日,闫女士对记者说,房子是自己母亲常年居住,老人腿脚不好,每天主要在室内活动,建了这个彩钢房后,母亲每天在家的心情都非常压抑。

楼前3天建起彩钢房

原来,闫女士家的这处房子位于卫光街与繁荣路交会处,是早些年建成的长春理工大学东区家属宿舍,这片宿舍一共有4栋,分别是11栋、15栋、16栋和20栋。

前几年,长春理工大学在闫女士家楼附近又建了一片家属楼,在规划的过程中,闫女士家的楼和新家属楼被分片管理,新家属楼专门聘请了物业公司管理,而闫女士家的楼一直由长春理工大学后勤处管理。

2015年10月份,闫女士家楼前突然来了一伙施工人员要建彩钢房,闫女士当时询问过工人,工人曾告诉她,彩钢房是临时搭建的,建完了就整体挪走。但是彩钢房3天建成后,工人给彩钢房底座抹了一层水泥,居民们开始担心了。随后居民们从长春理工大学后勤处得知,这处彩钢房是这4栋居民楼的门卫室,并用来存放保洁工具。

一楼住户两扇窗户都被挡住

“我有了一种被欺骗的感觉。当时工人明明说是临时建筑,现在却跟我们说要做门卫室,我们多次要求拆除都无果。”闫女士的母亲说。

16日上午,记者来到了卫光街与繁荣路交会处的长春理工大学东区家属宿舍,在11栋见到了居民反映的彩钢房。记者发现,此处彩钢房分为两室,一室存放了一些保洁工具,一室空置,彩钢房前还安装了挡车杆,但是没有投入使用。

在闫女士的家中记者看到,从闫女士家两个南面的卧室就可以一眼望见彩钢房,并能看清楚彩钢房内的一切,彩钢房和闫女士家的窗户相距10米左右。

居民提出三点疑问

“这处彩钢房是对我们家隐私的一种侵犯,如果我们不拉窗帘,对面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到我家的情形。不仅如此,我们认为这处彩钢房所建之地也不妥,占用了我们居民的公共绿地。还有就是挡光挡视野,看着堵心。”闫女士说,去年12月份,朝阳区规划局对该彩钢房下达了违建整改通知。

随后,记者和闫女士,还有闫女士的家人一起来到负责小区物业工作的长春理工大学后勤处,后勤处工作人员潘先生接受了采访。

对于彩钢房,闫女士提出了自己的3点疑问:一是为何建彩钢房没有任何人和居民协商?二是建彩钢房有没有合法手续?三是如果没有合法手续,为何他们反映多次也没有拆除?

彩钢房确实无合法手续

长春理工大学后勤处工作人员潘先生承认,此处彩钢房是他们所建。

“这处彩钢房的建筑,不是个人行为,我们之所以建彩钢房,完全是为了这4栋居民考虑。”潘先生说,这4栋居民楼一直是开放式小区,后勤处一直想找物业公司托管,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物业公司,所以一直是后勤处代管,之前居民们一直反映小区没有门禁,经常被外来车辆停满,而且存在安全隐患,所以他们产生了建造一处门卫室加保安员的想法,而且征求了居民意见。

但是,闫女士和家人对此予以否认,潘先生也未拿出书面证明,证明何时征求了4栋居民楼居民的意见。

对于此处彩钢房的合法性,潘先生直言此建筑确实没有规划部门下发的合法手续,他们认为建彩钢房不合法但合理,出发点是为了居民,目前他们还在和规划部门沟通。如果居民有意见,他们会继续和居民沟通。

律师:违法建筑须尽快拆除

潘先生说,如果闫女士无法接受彩钢房,他们愿意做出补偿。但是闫女士表示无法接受任何补偿,只希望尽快拆除彩钢房。

对于此事,吉林实达律师事务所马群英律师表示,违法建筑属于违法存在,必须拆除。马律师说,小区内房屋扩建,商业用房扩建或改造等工程建设均应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否则擅自建造的房屋或设施均属于违法建筑。

“居民的意见非常合理,长春理工大学后勤处应该予以尽快拆除。”马律师说。

16日14时许,闫女士联系记者说,潘先生已经跟居民们协商好了,承诺开春就会拆除彩钢房,重新选址,感谢媒体关注。

“堵心”的彩钢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