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冬季采暖期 长春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于上年同期
中国吉林网讯 记者 艾灵 通讯员 李春晖 中国吉林网记者从长春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进入今年采暖期以来,长春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于上年同期。
长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最新监测数据表明,今年10月20日至30日,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8天,较上年同期多5天。今年轻度污染2天,较上年同期少1天。今年未出现重污染天气,比上年同期少4天。空气中主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分别为82、75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46.9%、54.3%。
据环保和气象专家分析,长春市进入今年采暖期以来,空气质量之所以明显改善,除10月20日以来气象条件比较有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因素外,一年来全市上下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近期以来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综合管控措施是直接重要原因。
为强力推进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减少秋冬季节雾霾天气,9月下旬以来,长春市政府3次召开全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调度会,调度、部署、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加强燃煤污染控制。全面强化对燃煤锅炉的现场监管,加密现场检查频次,加大限期整改和处罚力度,确保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对2015年未按期淘汰的燃煤小锅炉下达了《告知书》,限期自行拆除。向全市燃煤锅炉用户送达《致全市燃煤锅炉用户的一封信》,对燃煤锅炉提出了具体要求。年初以来,全市已累计淘汰燃煤小锅炉845台,治理超标锅炉853台。长春市公用局要求全市供热企业储备用煤量10%以上的洁净煤,重污染天气发生时,全部使用洁净煤。长春市工信局加强对火电、水泥等工业企业的行业指导,研究制定停产、限产和错峰生产工作计划,减少燃煤污染物排放。
推进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长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农作物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会议,长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秸秆禁烧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并多次召开秸秆禁烧调度会议;成立了5个督导组,加强对秸秆禁烧督导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全面加强秸秆焚烧巡查检查。扶持重点区域内秸秆收储打捆,安排专项资金推动农作物秸秆“五化”利用工作。截至目前,全市未出现大面积焚烧秸秆现象。
采取综合措施防治大气污染。年初以来,各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全市淘汰黄标车14008辆,黄标车限行范围扩大到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道路。2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全部完成提标改造,热电一厂2号机组、热电二厂3号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854家大中型餐饮服务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520个加油站、699辆油罐车、7个储油库安装了油气回收治理装置。全市98%的在建建筑工地达到标准化施工要求;实施了主要街路常态化洗路作业,扬尘污染管控得到加强。组织开展了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各地、各部门应急响应能力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长春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得到改善,但在特殊的气象条件下,重污染天气仍有出现的可能。长春市将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全市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