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热费价格如调整 不申请退补用户费用结转下年
中国吉林网讯 近几日连续低温,市民们最关注的莫过于供热问题。昨日,长春市发改委就今年供热的相关问题答记者问,目前长春市已做好供热准备工作,预计10月15日前满足开栓供热条件。今年长春市供热期限按照法定规定从2015年10月25日至2016年4月10日,供热期总天数168天。将根据室外天气变化实际情况继续实施“弹性供热”,不排除“提前开栓”和“延长供热”的可能。
10月15日前可全部注水完毕
目前,长春市已做好供热准备工作。煤炭储备工作已可满足当前供热需求,截至9月底,全市各供热企业已做好正常开栓供热所需的煤炭储备工作,各热电厂总储煤量已可保证15天正常供热需求。
从9月10日起,长春市已开始热电厂热网、各集中供热企业锅炉热源一次网及所有二次网的注水工作,预计10月15日前可全部注水完毕并完成对所有供热设备设施的调试、冷运,满足开栓供热条件。长春市供热企业各项维护检修工程也将于10月15日前全部完成,10月20日前具备运行条件。
按照法定规定,今年长春市供热期限从2015年10月25日至2016年4月10日,供热期总天数168天(2016年为闰年,2月29天)。长春市将根据室外天气变化实际情况继续实施“弹性供热”,不排除“提前开栓”和“延长供热”的可能。
10月25日前办理缴费手续
今年供热期已临近,市民最关心的莫过于供热费的问题。记者了解到,长春市今冬供热费用收取,将按照现行政府相关文件执行,即居民住宅供热价格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9元,经营性房屋供热价格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6元,其他房屋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3元。
如今年热费价格进行调整,将从新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新的供热价格。新价格执行后,对有退(补)申请的热用户,供热企业将设立专门窗口进行退(补)。对不申请退(补)的热用户产生的费用结转下年。
在此提醒广大热用户,按现行供热价格文件规定于10月25日前办理缴费手续,避免因未按时缴费影响正常供热,如有其他问题,可向供热主管部门进行咨询。同时,为确保冬季“保供”工作顺利进行,长春市近日将召开“全市冬季公用服务保障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今冬供热各项工作任务,确保长春市供热平稳运行,保障居民温暖过冬。
(记者 卢玉鸽 实习生 王海凤/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