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点外卖全国排第12位 两会舌尖安全受关注
记者暗访的一家外卖店后厨脏乱不堪
近日,网上订餐平台“饿了么”发布《2015年 长春 吃货大数据报告》,数据显示,2015年长春总体交易额排名全国第12名,天气寒冷时长春市人叫外卖的频率更高,点餐多以大学生、白领为主。然而,那看不见、闻着却香喷喷的外卖食品真的安全卫生吗?对此,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数据
长春点外卖全国排第12位 学生、白领成“点餐王”
近日,网上订餐平台“饿了么”发布了《2015年长春吃货大数据报告》,数据显示,2015年长春总体交易额排名全国第12位,紧随大连、武汉、成都,领先于福州、长沙、厦门。
不仅如此,“饿了么”还找到了长春最土豪用户,他全年共消费35833元,平均每天都要花费98元。还有一位长春消费者全年共下了496单,平均每天都要下1.36单。根据订单量变化可以看出,长春市2月份是个明显的低点,其次是7、8月份,这两次低点正好与春节和暑假的时间契合。进入冬季后,由于东北天气寒冷,人们普遍更愿意在室内叫餐,因此11月和12月的订单量增幅较快,平均增幅在25%左右。
长春市有哪些人群最爱订外卖呢?通过2015年长春的高校和白领市场的外卖订单数据可以看出,外卖已经成为长春学生族和上班族的一种习惯。因为学校食堂菜品固定且单一,所以大学生成为外卖主要用户。
数据显示,长春订单量最高的5所高校依次是:长春大学、 吉林 大学南岭校区、东北师范大学、长春工业大学和长春中医药大学。在长春中医药大学读大二的房同学说:“我经常叫外卖的原因,一是觉得方便,二是我个人觉得食堂的饭菜不合胃口。外卖不仅味道好,价钱也便宜,能够满足我们舌尖上的体验。”
除了大学生是贡献大额外卖订单人群外,长春订单量最高的5个商务区依次是:自由大路、红旗街、桂林路、东盛大街和文化广场。这些商务区订单之所以多,主要是因为这些区域是长春市最繁华的几个商业区,也是上班族聚集的地方,这些商业繁华区的经营业态也多以民营、个体经营为主,能够提供独立食堂的企业较少,所以解决午餐的渠道之一就是叫外卖。
市场
外卖火爆 催生大小餐饮企业加入“外卖大军”
长春有如此大的顾客需求群体,相应催生了大大小小的餐饮企业,加入到“外卖大军”中。
长春市大大小小的餐饮企业,充斥在时下最流行的“饿了么”、“美团外卖”、“大众点评”、 “百度糯米”等网络订餐平台中。
记者简单统计了一下,在“美团”平台上有近2万个餐饮企业在线经营,而“美团外卖”和“饿了么”网上订餐平台要求用户必须将手机定位,才能显示附近的订餐餐饮店的位置。
记者将位置定在东环城路附近,在“美团外卖”上显示有255家餐饮企业在线经营,月销量最高的一家餐饮企业已经销售了2363笔;在同一地点上,“饿了么”显示在线经营的餐饮企业有207家,月销量最高的一家餐饮企业已经销售了2437笔。
暗访
外卖餐饮店藏身民宅
环境脏乱差 有的甚至没证照
外卖如此之火爆,手机上色香味俱全的点餐图片中,那些美味的外卖能保证人们“舌尖上的安全”吗?
在五马路附近,有一家餐厅看着门面很大,走进去发现室内只有十几平方米,虽然正值中午饭点,餐厅内也只有2人在用餐,但后厨的工作人员却一直忙活着,餐桌上摆着3大袋约有15盒左右待送的外卖。
记者假意要去二楼用餐,向里走时看到了后厨,后厨比较杂乱,味道也很难闻,蔬菜等食材随意摆放在地上。
而这家餐厅所谓的二楼其实是一个民宅,需要通过楼道里破旧的楼梯才能到二楼,餐桌就放在卧室的空地处,二楼也有一个厨房,专门配合一楼制作外卖。
此外,在红旗街附近有一处民宅对外不经营,但却做着外卖的生意。屋内墙面发黑,布满油渍,屋内也有一股异味,蔬菜就直接放在一旁,在这样的后厨里一份盖浇饭正在被烹制着。
记者进屋时,对方十分警觉地问:“你要干什么?”记者问是否可以送餐时,对方说:“这是民宅,不送餐。”可当记者出来后不久,发现外卖员又很快出去送餐了。
据知情人士透露,因为外卖市场如此火爆,除了餐饮企业改变经营模式外,也吸引了不少上班族加入,他们白天上班,下班后回家将营业时间挂在网上,家里的厨房就是后厨,白领也变身“大厨”。
“网上接单、在家制作、家人送餐,从下班就开始干,到半夜12点收工,最好的时候一天几乎能接到300多份订单,每个月能增加万元以上的收入。”该知情人说。
记者问道:“这样的家庭能生产食品吗?有相关手续吗?”
该知情人说:“手续有啊,外卖网络平台审核的时候只看证,你有证就行。管它在哪经营呢,没人核实证件的经营地址与餐饮企业地址是否一致。”
声音
对餐饮企业执法部门应严格检查并不定时抽检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乎到每个家庭,关乎到每一个人。”省政协委员冯堤说。
冯堤说:“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这几年手机APP网上叫外卖的平台越来越多,在网上就能直接看到美食的图片,随便打开每张图都是色香味俱全,但做出来的外卖美食究竟安不安全是我们最关心的问题。”
冯堤说:“我也经常在报纸、电视上看到执法人员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和餐饮生产企业,我觉得检查是对的,一定要对餐饮企业进行严格的规范和检查,让百姓吃得安心、放心。另外,百姓发现有问题的餐饮企业也要积极举报。”
“我认为对食品生产企业和餐饮企业的检查,范围一定要广,面一定要全,不管是到餐饮企业还是小餐饮店,都要检查,而且最好要不定期检查,对违法餐饮企业严厉惩处,规范餐饮市场。”冯堤说。
建议
加强对第三方平台、餐饮企业审核与监管
省人大代表吴兴国说:“对于网络外卖订餐第三方平台,需要严格把好审核关,不能自毁品牌。平台要做大做强,需要长远的策略。不能为了盲目扩张而放任无证营业商家进驻第三方平台。”
吴兴国说:“第三方平台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彻查平台内入网餐饮单位依法经营情况。如果发现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后需要及时制止和停止提供平台服务,并报告监管部门进行监督。”
吴兴国建议,网络外卖订餐第三方平台应该指导无证商家尽快办理证照,必要时应到实际地址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实地考察来确定入驻餐馆的卫生条件、经营资质等,并依法对入网餐饮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为百姓把好关。
“同时,我认为网络平台要和食品监管部门联合,为部门执法人员提供餐饮企业的审核情况,执法人员可以根据情况进行不定时检查、监管。”吴兴国说,“多方努力才能确保我省食品安全,才能净化餐饮市场,确保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回应
网络平台未履行义务 严重的可吊销经营许可证
记者将暗访情况反馈给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认真记录并表示将进一步严查。同时,该局相关负责人说,根据新《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同时,《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和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