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月长春火灾1328起 直接财产损失1888万元

01.11.2015  13:06

10月30日,记者获悉,2015年前10个月长春市共发生火灾1328起,直接财产损失1888万元。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发现火灾隐患19593处,督促整改19535处,关停30家养老福利机构。此外,从即日起,长春市政府将开展冬季火灾防控工作,动员全社会集中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各级政府、部门不作为将追责。

 

今年以来,长春市火灾形势相对稳定,但火灾风险依然较高。2015年1月1日至10月29日,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共接警出动2005次,处置火灾1326起,造成7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888万元。同比去年,除直接财产损失外,接警出动、火灾起数、伤亡人数三项指数均有所下降。有8个县(市、区)火灾起数超过100起,其中九台、德惠、绿园位居前三位。各行业系统共发生火灾101起,同比去年上升15.7%,其中商务系统64起,教育系统13起,住建系统11起。

 

此外,电气火灾不断增多。因电气故障引发火灾共404起,占火灾总量30.5%,特别是10月以来,取暖、用电设备大量增加,仅一个月时间,因电气故障引发火灾高达21起。

 

有影响的火灾时有发生。4月28日,榆树市新中兴商场有限公司发生火灾,导致22家业户受灾,财产损失达800余万元,另有3名人员被困,造成极大社会影响。6月22日,朝阳区英驰桌球会馆发生火灾,过火面积20平方米,财产损失2万元,与之毗邻的大韩国际会所400余平方米被烟熏,此次火灾共疏散人员近50人,经调查起火原因为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

 

长春市消防安全形势仍然严峻。今年以来长春市各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共检查社会单位34139家(次),发现火灾隐患19593处,督促整改19535处,确立重大火灾隐患单位49家,督促整改12家。

 

此外,长春市对养老福利机构进行专项整治工作,共检查单位591家,发现隐患1198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810处,关停30家。

 

虽然整改了一大批消防安全隐患,但多数关键问题并没有完全根除,主要存在三方面突出问题:一是消防审批手续缺失严重。全市591家养老福利机构中,消防手续不健全的有453家,占总数的77%。二是消防安全条件大部分未达到要求。有271家建筑耐火等级低、顶棚采用可燃材料装修,有402家消防设施设置不完善,有267家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不符合要求。三是消防安全管理流于形式。部分养老福利机构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且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严重不足,591家养老福利机构当中,从业人员仅为2396人,发生火灾很难保证及时组织人员安全疏散。